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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供电区域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电损如何收取?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日期: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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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电、配电设备线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转供电区域电损(原则上不超过总表计量数
7%,低于7%的据实核定)应通过物业费或租金形式收取,不得通过电价加价或收取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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