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有几栋国有房屋是作为国企职工宿舍,但是职工入住率不高,为了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打算将其中一栋闲置的宿舍楼整体出租出去,需要经过职工讨论吗?
答:根据《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市出资企业及各级子企业资产租赁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企业整体资产租赁情况应作为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充分听取企业职工的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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