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的范围是什么?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11-30 语音:播放

  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评价。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另行规定。 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评价: (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评价申请。正在进行评价的,应当停止评价;已经通过评价的,应当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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