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殖场(户)出现病死猪后,首先在“智慧兽医”信息系统进行无害化信息填报、及时向辖区畜牧兽医站报告,经辖区畜牧兽医站官方兽医对病死猪进行诊断,确定非重大动物疫病引起死亡,由养殖场(户)运送至冻库暂存或向辖区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报收。
2、养殖场(户、收集点)落实专人负责病死猪暂存冻库的日常管理、病死猪入库、出库登记和各种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病死猪入库时如实记录数量、入库时间等事项;出库(调运)时如实记录承运人员、联系方式、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牌号、数量、消毒方法等事项。
3、养殖场(户)暂存病死猪达到一定数量后,及时向辖区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报收。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接到养殖场(户)报收信息后,及时安排专用运输车辆对养殖场(户)病死猪进行收集。收集病死猪时,使用湖北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按照要求现场拍照取证,实时上传。经辖区监督员审核后,及时将病死猪运送至收集点专用冻库暂存,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
4、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病死猪达到一定数量后,及时向鄂州市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中心报收调运处理。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中心调运病死猪时,严格按照湖北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规范操作,经辖区监督员到场核对病死猪数量无误审核后,及时将病死猪运送至市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各自做好相关记录台账。
5、鄂州市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中心(收集点)在收集、运输过程中,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技术规范要求,穿戴防护服、口罩、胶鞋等防护用品,使用专用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消毒器械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操作,运输过程中尽量避免进入人口密集区,防止发生渗漏等意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