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之后,还可以进行娱乐性垂钓吗?

信息来源: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1-09-06 语音:播放

  可以进行娱乐性的垂钓,但有限制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在我市三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内永久性禁止垂钓。 

  我市长江段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长江燕矶段江豚湾禁止垂钓。 

  在其他天然水域垂钓,应该选择没有安全隐患的位置进行。 

  所有的垂钓都应该遵循:“一人一杆、一线一钩( 单钩)”的原则。 

  垂钓活动禁止以下行为: 

  1.使用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炸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 

  2.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鱼枪、鱼叉、鱼镖、弓弩等手段射鱼; 

  3.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饵进行垂钓; 

  4.垂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5.使用船舶、舶艇、排筏等水上漂浮设施进行垂钓; 

  6.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视同非法捕捞; 

    7.使用其他禁用的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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