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二、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一)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辩护、刑事代理;
(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四)行政复议代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理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五)公证和司法鉴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三、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公民对下列事项需要代理,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助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维护其他劳动保障权益的;
(六)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主张民事权益的;
(七)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八)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九)因征地、拆迁、移民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十)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到妨碍或损害主张其民事权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二级智力残疾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承诺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经济困难的材料;
(三)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