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河道手续流程

信息来源: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22-07-15 语音:播放
  问:修建河道手续流程
  答:修建河道或者施工建设蓄水池按照法律规定需办理以下手续:
  1.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 5 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书应当按照生产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或审批权限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以下简称其他审批部门)审批;征占地面积在 0.5 公顷及以上 、5 公顷及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 1 千立方米及以上、 5 万方米及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告表由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审批,实行承诺制管理。跨地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审批;征占地面积不足 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 1 千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由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2.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交至我局审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