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

信息来源: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日期:2021-03-05 语音:播放
一、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商业银行贷款尚未还清,且正常偿还贷款满十二个月;
  2.与上次提取时间需间隔十二个月;
  3.提取额度为十二个月的当期应还本息,且不超过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4.公积金未欠缴4个月(含)以上;
  5.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还贷款本金余额;
  6.在鄂州本地无未还清公积金贷款;
  7.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
  8.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9.未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
  二、提取要件(原件)
  1.与银行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
  2.银行信贷系统出具近十二个月的还款流水明细及1个月内的未还贷款本金余额表;
  3.职工本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职工本人携带提取要件到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二)网上办理
  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或手机公积金PC端网上申请办理。
  四、温馨提示
  1.一类银行卡是指可以存取现金、转账,并不受额度限制的借记卡。
  2.提取人对所填写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虚假不实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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