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偿还条件
1.已偿还公积金贷款满十二个月;
2.公积金未欠缴4个月(含)以上;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
4.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5.未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
二、偿还方式
1.借款人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按月对冲公积金还贷(单位须正常缴存)和按年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冲抵贷款本金,不得取现,一年办理一次。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二)网上办理
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或手机公积金PC端网上申请办理。
四、温馨提示
借款人对所填写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虚假不实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