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高”思危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3-17 语音:播放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刘俊

  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市建设加速迭代升级,据最新统计,我市现有高层民用建筑1900余座,高层民用建筑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城市公共消防安全风险日益严峻。去年,我市接报处置高层民用建筑类火灾警情543起,占全年火灾总数的1/4,据调查,致火原因多为用火用电用气不慎、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内部管理混乱等。如何有效提升高层民用建筑尤其是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成为当前消防工作急需破解的重大课题。

  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四个不到位”

  高层住宅小区具有建筑面积大、内部功能复杂、居住人员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易形成立体燃烧,导致人员疏散困难,灭火救援难度大。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到位”。

  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方面,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工作不重视、管理责任不落实,不愿意投入“真金白银”,日常防火巡查、设施维护保养流于形式。另一方面,街道、社区作为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关键环节,消防管理职能弱化虚化,导致防火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责任落实未触底到边。

  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高层住宅配备的消防设施种类较多,但由于检查维护保养不到位,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大多存在故障,且部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能有效履职,导致小区消防设施长期处于瘫痪、停用状态。

  疏散通道管理不到位。高层住宅楼梯间、电缆井、管道井内堆放杂物,长期开启楼梯间常闭式防火门;电动车、私家车违规停放,消防车通道长期被占用堵塞;部分小区管理人员未能有效劝阻制止,导致疏散通道无法保持畅通。

  群众安全意识不到位。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高层住宅小区业主既是消防管理工作的责任人,也是被管理的对象。但由于个性化差异,业主安全意识参差不齐,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认识不到位,对室内消火栓、防火门功能不熟悉,不配合相关部门的管理,极大地增加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难度。

  高层住宅小区火灾事故的危险性

  由于高层建筑具有主体建筑高、层数多、竖井多、人员密集、火灾荷载大等特点,导致高层建筑火灾具有蔓延速度快、烟气垂直扩散速度快、火灾扑救困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等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火势蔓延速度快。高层建筑内部大多设置了电梯井、电缆井、通风井等竖向井道,狭长通道会产生“烟囱效应”,造成火势迅速蔓延扩大。此外,高层建筑内部装修通常为易燃可燃材料,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烟雾,加速火势蔓延。

  人员疏散难度大。高楼层逃生通道距离较长,在突发情况下,人员易紧张慌乱逃生,增加疏散难度。另外,起火后有毒烟气扩散,对逃生路径造成阻碍,特别是着火层及上层,影响居民疏散逃生。

  火灾扑救难度大。由于建筑高度较高,内外灭火难度均较大。外部灭火方面,登高车对展开作业区域要求高,小区内私家车占道、作业空间较小等情况制约了云梯车作业。内部灭火方面,由于建筑结构较为复杂,发生火灾后烟气大、温度高,若错过初期处置阶段,火势蔓延扩大后往往难以有效扑救。

  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能力

  对于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要运用综合监管手段,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

  落实各级责任,实行全链条管理。住建部门要加强源头管控和全过程监管,确保不留先天隐患。发改、规划、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加强高层建筑密集区域道路、市政消火栓、停车场建设,保证消防车通行和消防供水要求。

  加强物业管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定期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消防设施维护,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做好计划制定、经费保障、隐患整改等工作。针对高层建筑可能出现的火灾情况,分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防患于未然。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围绕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基本常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消防、了解消防。常态化开展灭火演练,确保公众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掌握正确逃生自救方法,当好自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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