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高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摘要(鄂州环不罚字〔2025〕4号)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5-03-18 语音:播放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鄂州市高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773911703J

  法定代表人:熊汝容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新建一条碎石生产线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不予行政处罚依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鄂环发〔2021〕27号)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不予行政处罚

  决定作出机关: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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