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虹润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简本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5-11-05 语音:播放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鄂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鄂州市环境保护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鄂州政府网转载于鄂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项目名称:鄂州市华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容城东路建设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全长2128.171m,采用沥青砼+水泥砼复合式路面结构;其中K0+000.000~K0+300宽度为25m,K0+300~K0+340道路红线宽度由25m渐变至40m,K0+340~K1+852.594宽度为40m,ZK0+000~ZK0+300宽度为20m。工程施工包括机动车道、桥涵、排水、电气及附属工程等。
  建设地点:城东路南起楚藩大道,北至龙华路,大致呈从南向北的折线方向。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道路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报告书
  总投资(万元):4500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46.822万元
  建设单位名称:鄂州市华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鄂州市华容区体育路
  邮政编码:436000 联系人:王书记联系电话:13908683903
  拟文名称:市环保局关于鄂州市华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容城东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公示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9日
  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电话:0711-3281838 邮箱:ezhbspk@163.com
  通讯地址:鄂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中核湖北鄂城新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孙权大道项目拟审批公示
  建设内容及规模:孙权大道工程北起沿江大道(K0+000),南至规划7号路(K4+597.621),中间与现状鄂东大道相交,南段以分离式立交方式从武黄城际铁路下穿而过,设计路线全长4597.621m。本次设计分为南北两段,北段为沿江大道~鄂东大道,工程设计范围为K0+000~K0+830.342,道路红线宽度24m;南段为鄂东大道~规划7号路,设计范围为K0+830.342~K4+597.621,道路红线宽度4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路面设计为水泥砼路面。
  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新区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报告书
  总投资(万元):17000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1777万元
  建设单位名称:中核湖北鄂城新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鄂州市鄂城新区
  邮政编码:436000 联系人:程嘉俊联系电话:0711—5115511
  拟文名称:市环保局关于中核湖北鄂城新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孙权大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公示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9月28日
  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电话:0711-3281838 邮箱:ezhbspk@163.com
  通讯地址:鄂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711-3281838
  传真:0711-3281815
  通讯地址:鄂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邮编:436000)
  项目名称:鄂州市金冠沛石业有限公司花湖金冠沛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花湖镇华山村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石材加工
  环评管理类别:报告表
  实际总投资:50万元
  实际环投:10万元
  建设单位:鄂州市金冠沛石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71170138 联系人:张金华
  拟批准文件名称:关于鄂州市金冠沛石业有限公司花湖金冠沛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公示日期:2015年9月29日至10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711-3281838
  传真:0711-3281815
  通讯地址:鄂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邮编:436000)
  项目名称:鄂州市花湖开发区靖新石材厂靖新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花湖镇华山村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石材加工
  环评管理类别:报告表
  实际总投资:60万元
  实际环投:12万元
  建设单位:鄂州市花湖开发区靖新石材厂
  联系电话:15971170138 联系人:吴钦铭
  拟批准文件名称:关于鄂州市花湖开发区靖新石材厂靖新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公示日期:2015年9月29日至10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711-3281838
  传真:0711-3281815
  通讯地址:鄂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邮编:436000)
  项目名称:鄂州市花湖华金石材厂华金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鄂城区花湖镇华山村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石材加工
  环评管理类别:报告表
  实际总投资:30万元
  实际环投:7万元
  建设单位:鄂州市花湖华金石材厂
  联系电话: 15971170138 联系人:李珍友
  拟批准文件名称:关于鄂州市花湖华金石材厂华金石材加工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公示日期:2015年9月29日至10月9日

根据国务院令第
253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以下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公众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反馈对该项目的建议或意见。

1、项目由来

近年来,锂电池相比铅酸电池、镍氢电池和镍镉电池等其他类型二次电池,市场占有率正一路攀升。湖北虹润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公司成立了“新能源基础材料质检研发中心“,同时与国内多所著名高校开展合作,深入开展电池级草酸亚铁、电池级正磷酸铁、三元材料和改性锰酸锂等前驱体材料和电池材料的研究。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需求,公司拟在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科技新城扩建年产30000吨电池级磷酸铁生产线、年产10000吨镍钴锰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Ni1/3Co1/3Mn1/3(OH)2)生产线、 年产5000吨镍钴铝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Ni0.80Co0.15Al0.05(OH)2.05)生产线、年产10000吨镍钴锰酸锂LiNi1/3Co1/3Mn1/3O2正极材料生产线、年产5000吨镍钴铝酸锂(LiNi0.80Co0.15Al0.05O2)正极材料生产线、年产10000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年产2000吨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锂离子动力电池20MWH以及起动电池10MWH中试线、 年产2000吨凝胶态电解质生产线和年产30000吨聚合硫酸铁净水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80546万元人民币。

2、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虹润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湖北虹润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科技新城(葛店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80546万元人民币

2.1、产品规模及方案

根据《湖北虹润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虹润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20155月)中选定路线及生产工艺,综合考虑企业长期发展需要,本项目产品方案定为电池级磷酸铁、镍钴锰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镍钴铝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锂离子动力电池、锂离子起动电池、凝胶态电解质以及聚合硫酸铁净水剂。则装置规模及产品方案如下表所示。

项目装置规模及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生产装置

产品名称

年操作时间(小时)

小时产量()

年产量()

1

磷酸铁装置

磷酸铁前驱体

7200

4.17

30000

2

镍钴锰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装置

镍钴锰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前驱体

7200

1.39

10000

3

镍钴铝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装置

镍钴铝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前驱体

7200

0.69

5000

4

镍钴锰酸锂装置

镍钴锰酸锂正极材料

7200

1.39

10000

5

镍钴铝酸锂装置

镍钴铝酸锂正极材料

7200

0.69

5000

6

磷酸铁锂装置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7200

1.39

10000

7

磷酸锰铁锂装置

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

7200

0.28

2000

8

锂离子动力电池20MWH及起动电池10MWH中试线

锂离子动力电池、锂离子起动电池

4800

-

-

9

凝胶态电解质装置

凝胶态电解质

7200

0.28

2000

10

聚合硫酸铁净水剂装置

聚合硫酸铁净水剂

7200

4.17

30000

2.2、主要建设内容

拟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主体工程组成:年产30000吨电池级磷酸铁生产线、年产10000吨镍钴锰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Ni1/3Co1/3Mn1/3(OH)2)生产线、年产5000吨镍钴铝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Ni0.80Co0.15Al0.05(OH)2.05)生产线、年产10000吨镍钴锰酸锂LiNi1/3Co1/3Mn1/3O2正极材料生产线、年产5000吨镍钴铝酸锂LiNi0.80Co0.15Al0.05O2)正极材料生产线、年产10000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年产2000吨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锂离子动力电池20MWH以及起动电池10MWH中试线、年产2000吨凝胶态电解质生产线和年产30000吨聚合硫酸铁净水剂生产线。

辅助工程组成:办公质检楼、食堂、宿舍依托在建一期工程;

公用工程组成: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动力中心、纯水制备系统等

储运工程组成:综合仓库、储罐区等;

环保工程组成: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危险废物储存区及事故池等。

3、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3.1、废水

拟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磷酸铁装置前期处理废水、三元前驱体漂洗废水前期处理装置、循环水站排污水及回收蒸汽冷凝水等进入设计规模为15000m3/d的回用水站,经回用水站(工艺为“两级RO+电渗析+MVR蒸发结晶“)处理后清水(按照75%产水率计)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与浓水及其他废水(地面冲洗水及质检研发中心废水)排入厂区设计规模为7000m3/d末端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废水经厂区末端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和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拟扩建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污染源

污染物

产生量

(m3/a)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量

(m3/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排放途径

生产废水

pH

188.13

4.0-5.0

-

188.13

6-9

-

厂区末端综合污水处理站

COD*

-

-

50

94.07

NH3-N

275.53

518.36

25

47.03

SO42-

1351

2541.68

234

440.23

PO43-

126.5

237.99

2.0

3.76

Mn2+

-

162kg/a

-

162kg/a

Co2+

-

321kg/a

-

321kg/a

Ni2+

-

159kg/a

-

159kg/a

AI3+

-

159kg/a

-

159kg/a

生活污水

COD

5.31

250

13.28

5.31

50

2.66

进入生活污水一体化装置处置

BOD5

150

7.97

10

0.53

氨氮

25

1.33

5

0.27

SS

200

10.62

10

0.53

3.2、废气

拟扩建项目废气包括磷酸铁装置反应尾气、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脱氨装置尾气、喷雾干燥废气、粉碎尾气、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以及油烟废气。

磷酸铁装置-硫酸亚铁反应尾气经尾气风机抽吸至尾气洗涤塔洗涤后通过20m(内径为0.4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镍钴锰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装置所产生的氨气经两级串联水洗涤塔处理后的通过15m(内径为0.3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镍钴锰酸锂装置气流粉碎工段、镍钴铝酸锂装置气流粉碎工段、磷酸铁锂装置气流粉碎工段和磷酸锰铁锂装置气流粉碎工段产生的废气分别经物料捕集器(布袋收尘器)处理后通过15m(内径为0.3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磷酸铁锂装置喷雾干燥工段和磷酸锰铁锂装置喷雾干燥工段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内径为0.3m)的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高度不低于15m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抽排风系统达标排放;拟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磷酸铁装置产生的硫酸雾和氨水储罐产生的无组织氨气。

3.3、固体废物

拟扩建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各主体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渣、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车间预处理装置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共67933.91t/a,全部得到合理处理处置。

3.4、噪声

拟扩建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尾气风机、离心机、鼓风机、空压机、循环泵、物料输送机等机泵设备,各机泵设备采取了必要的减振隔音措施、并通过绿化降噪的方式加以控制,可保障厂界外无噪声排放超标点。

4、环境可行性分析

4.1、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评价区域内受纳水体长江葛店段水质现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拟扩建项目厂址的地下水水质现状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

拟扩建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域的要求,周边居民点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域的要求。

4)土壤环境

本项目区域土壤质量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较好。位于厂界东侧的南都拟扩建厂址周边土壤中铅可以满足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4.2、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经预测,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在采取合理的治理措施后对区域环境质量没有明显不良影响。

4.3、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的内容,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

4.4、清洁生产水平结论

本扩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均较好的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进行了设计,在能耗、物耗指标,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等方面都设置了节能环保措施。因此,本扩建项目较好的符合了清洁生产要求,属于国内先进水平。从项目生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区域环境功能的要求考虑,本扩建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还可以进一步提高。

5、公众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调查对象了解该项目,并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无人表示反对。多数人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多数调查对象担心的问题主要是项目建设造成的废气和废水污染。评价对公众意见全部予以采纳。

6、项目建设可行性

6.1、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锂电池类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十九项轻工业第17条“锂离子电池用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故此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拟扩建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范围之内,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用地项目建设要求。

6.2、规划符合性

拟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09-2020)》、《葛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科技新城总体规划》和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6.3、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性

拟扩建项目利用规划中的工业用地进行建设,没有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符合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拟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合理,布置紧凑。总平面布置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布置紧凑,结合建设场地自然条件,根据装置生产工艺流程,满足环境保护、防火防爆、消防和劳动安全卫生要求以及厂内外运输、施工安装及检修、生产经营管理要求,使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合理顺畅。

故拟建项目总平面布局方案合理。

7、评价总结论

湖北虹润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武汉市城市发展规划;项目选址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8、联系方式

8.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虹润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亚丽

联系电话:027-87450127 13396089220

8.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693

联系人:梅明

联系电话:1380714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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