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鄂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鄂州市环境保护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鄂州港三江港区泥矶作业区砂石(临时)集并中心码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的前期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意见与建议将予以足够的重视,在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中落实和实施。现就鄂州港三江港区泥矶作业区砂石(临时)集并中心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鄂州港三江港区泥矶作业区砂石(临时)集并中心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况:鄂州港三江港区泥矶作业区砂石(临时)集并中心码头工程港址确定为鄂州港三江港区泥矶作业区,罗湖洲水道长江右岸滩地附近,上游距离规划的新港长江大桥约530.5m。拟建码头的建设规模为:建设3000DWT散货进口泊位2 个、出口泊位1 个,并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年设计吞吐量220万吨,其中黄砂进口180万吨/年,碎石出口40万吨/年,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5318.10 万元。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港航发展集团鄂州有限公司
地址:戴家洲水道长江右岸(燕矶镇瓦西塆附近)
联系人:梁文骏
联系电话:13597676610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莲路397号紫金国际19楼
邮 编:430064
联系人:彭光银
联系电话:18627092026
邮箱:45081075@qq.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