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五一”和“十一”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施优惠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3-04-24
语音:
梁子湖区物价局,湖北鄂州莲花山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五一”和“十一”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施优惠通知》(鄂价工服[2013]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该通知精神,2013年“五一”和“十一”期间,我市莲花山旅游区门票价格为每人每次19元,梁子岛生态旅游区景点门票价格为每人每次23元。以上门票价格执行时间以国务院公布的放假时间为准。
鄂州市物价局
2013年4月16日
省物价局关于“五一”和“十一”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施优惠的通知
(鄂价工服〔2013〕4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为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减轻消费者负担,促进我省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五一”、“十一”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优惠措施的要求,现将我省2013年“五一”、“十一”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降价优惠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把握政策
“五一”、“十一”期间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降价优惠,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让利于民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政策,切实抓好落实。
全省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参观点门票,在“五一”、“十一”期间全部实行降价优惠。现行门票价格在50元/人次以内(不含50元)的,降价25%;50元/人次(含50元)至100元/人次(不含100元)的,降价20%;100元/人次(含100元)以上的,降价15%。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也可对游客实施优惠。降价后的门票价格以元为单位取整,元后面的数字四舍五入。
门票降价优惠时段:“五一”、“十一”实施门票降价时限分别为3天、7天,具体时段以国务院公布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加强监督,落实好门票优惠政策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定价权限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各游览参观点(省管游览参观点由景区所在地市、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和落实),监督、指导各游览参观点落实门票优惠政策。要认真核实降价优惠情况,及时公布降价后的门票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各游览参观点应在假日前更换门票价格标识牌,并采取适当方式做好门票更新工作。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游览参观点落实降价优惠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降低门票价格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旅游价格环境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旅游、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各新闻媒体宣传游览参观点门票降价政策,营造良好旅游价格环境,服务于湖北跨越式发展软环境建设。各地应将本通知执行情况(含游览参观点名单、当前价格、优惠价格)、社会反响及相关建议分别于节后一周内报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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