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人民至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并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如何进一步推进民政领域改革走向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力点和工作的着力点在哪里?日前,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汪进。
“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我们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作为民生保障部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当前民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好民政部门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职责使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在鄂州落地见效。”汪进表示。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决定》对新时期社会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民政部门如何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汪进说,《决定》中关于社会组织的多处表述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心剂”。我们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工作机制体制。用好联席会议协调平台,压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形成合力。配合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和“两纳入”,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确保政治方向不偏移。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正能量。持续实施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壮大共同缔造参与主体。支持社会组织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济贫、帮困、扶弱、关爱邻里、守望相助等各项活动和服务。鼓励支持在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设立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助力科技创新。支持社会组织参加民主协商,引导社会组织更加广泛、直接、有序参与有关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遵循、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围绕社会组织关键环节,完善社会组织自律自治机制。认真管理两个信用名单,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
《决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部署。汪进表示,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常态化救助帮扶。出台《鄂州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放宽收入财产认定标准,完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社会救助联审制度,将政策明确不具体、执行标准有争议、存在被追责问责风险的社会救助申请事项提级至区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加强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有效衔接,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增强有效供给。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在做好物质帮扶基础上,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以及开展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推动社会救助以“救”为主向“救”“助”并重转变。同时,不断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围绕综合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服务类救助和综合治理等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按照“市级创品牌、区级有特色”的要求,分层分级开展创新活动,为推动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群众尽享“稳稳的幸福”。
全媒体记者 徐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