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第四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4-05-06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张兮 通讯员高伟)4月23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2023年,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26元,位于全省第4位,较全省平均水平高3633元,同比增长7.9%,增速较上年同期前进3个位次;全市农民人均增收1815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1元,位列全省第6位,全省位次较上年同期前进2位。

  近年来,我市以强县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挖农业内部增收能力,确保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率先出台推进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1+5+1”系列政策,2023年发放规模种粮奖补资金5400余万元,迅速激起了全市农民的种粮热情。2023年争取、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项目资金480余万元,发放奖补资金400余万元,有效促进了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同时,我市紧抓就业、创业“两个关键”,重点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特色产业种养能手、返乡农民、农村基层组织人才等进行培训,培训高素质农民6000人以上。全市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114人,涌现出一批“新农人”回归家乡土地,深耕乡村沃土,从事农业生产,用己之长赋能乡村振兴,带动乡邻增收致富,打造创新创业“梦工厂”。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六闲”资源综合整治利用项目123个,总投资9.90亿元,其中撬动社会投入鄂州乡村振兴8.24亿元,带动群众就业增收近万人,促进村集体经济年增收441万元。

  我市规上农业企业6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158家,家庭农场508家,提供常年用工岗位2万余个,辐射农户5.8万户,增加农户收入5亿元以上。在深入培育壮大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主体星级评定,以“赋星”促“赋能”。开展系列招商引资,帮助乡村打通“造血”功能,带动农民多元化稳定增收。2023年发放贴息资金240万元,撬动银行贷款资金2.39亿元。

  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方面,我市依法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红利。通过镇、村股份合作探索市场主体引入等多种合作与联合,约定将种植纯收益以一定比例向农户分红,形成“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利益联动机制。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入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合作经营和订单农业等形式,发展“小田变大田、大户带小户”适度规模经营,涌现出“段店”、“余湾”等模式。目前全市承包耕地面积55.83万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42.4万亩,流转率为76%,每年土地流转租金超2亿元,为农民户均增收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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