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3月21日给8家未按照规定时限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邮寄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并于3月20日在市民政局官网公布相关信息。截至目前,仅有1家组织完成了整改工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将未完成年度检查工作,且未办理注销手续的7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
鄂州市民政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