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1期)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0-11-16 语音:播放

  2020年7月22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鄂州市西山早起时光早餐店经营的油条进行抽样检验。2020年8月14日,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0S1470,认定该品种食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实测值315.6(mg/kg),标准要求≤100(m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及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22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鄂州市西山早起时光早餐店经营的油条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SC20420700484831351)。2020年8月14日,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0S1470,认定该品种食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实测值315.6(mg/kg),标准要求≤100(m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鄂州市西山早起时光早餐店生产经营其他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鄂州市武昌大道老鄂城长江天下店的违法事实,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作出鄂城市监罚字[2020]50801号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3、以上罚没款合计50030元,上缴国库。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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