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07-04 语音:播放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1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对鄂州市葛店神户牛肉店加工经营的油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3月27日,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出具了《检验报告》(No:2025S0713)显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量894mg/kg>标准指标100mg/kg,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4月7日对检验结果提出了异议并申请复检,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9日受理当事人复检申请,4月23日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并出具的复检《检验报告》(No:2025WTO1194)显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量967mg/kg>标准指标100mg/kg,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企业整改情况

  2025年4月28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No:2025WTO119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当事人立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学习、严控生产加工环节,同时向本局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规定要求。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生产加工情况进行了复查,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三、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本局认为,鄂州市葛店神户牛肉店制作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已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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