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护栏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01-07 语音:播放

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就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EZCCGPA060203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护栏

三、采购内容: 交通护栏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⑴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交通护栏的生产或安装等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为保证货物喷涂质量,用于产品表面喷涂的白色热固性粉末涂料必须提供检测报告,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用于表面喷涂的白色热固性粉末涂料(不少于2000小时耐湿热试验)检验报告及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用于表面喷涂的白色热固性粉末涂料(不少于2000小时耐盐雾试验)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委托单位必须是投标人)。

五、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下午5:00   (北京时间) 

六、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2016年1月29日上午8:30-9:30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6年1月29日上午9:30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十、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1月28日下午5;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号:5547651306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朱少生 

    联系电话:13607235508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国辉     陈 华

      联系电话:0711—3358276     3358277(传真)

      网址:http://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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