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花湖经济开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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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出资比例: | |
项目备案机关: |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项目规模: | 0 |
工程类别: | 其它项目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ezhou.gov.cn) |
交易地点: |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三楼)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会议安排 |
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9-04-18 22:29 |
公告发布结束时间: | 2019-05-16 09:3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19-04-26 11: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19-04-29 17:0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鄂州市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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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阮建 |
办公电话: | 07112380176 |
移动电话 | 18972978200 |
招标代理机构: | 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黄洪元 |
办公电话: | 0711-3899116 |
移动电话: | 13886300965 |
标段编号: | 420702201901080010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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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花湖经济开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暂停招标)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19-05-16 09:30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本次发包估价: | 1300 万元 | |
合同估价说明: | 无 | |
招标范围: | 1、根据城镇规划、燃气规划和设计要求在适宜地点选址,在鄂州市花湖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域建设天然气输气管网、支管网、维修抢险中心等,以管道输送方式供应燃气(不采用LNG模式),为居民(含工业、商业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的服务等。 2、 质量标准:符合天然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7820-2012)。 | |
工程地址: | 鄂州市花湖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地域(东至长江,西至方家湖塘,南至宜黄高速,北至花马湖,总面积26.42平方公里)。鄂州市花湖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地域(东至长江,西至方家湖塘,南至宜黄高速,北至花马湖,总面积26.42平方公里。其范围不含航宇香格里拉、华美佳苑、中央美地、假日威尼斯、滨都丽园、东方太阳城、东润春城、华清园、藴福里66号、聚龙一~二期、鑫华庭、藴福里锦城、畅和银座、金典怡家、红地世博园、东方华尔街、花湖名苑、太乙假日云天、天行一~二期、金源小区、金花美食广场)。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营业执照具有天然气经营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专业人员、设备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工作的能力; 2、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投资、经营、管理城市燃气方面的成功经验,近5年内(2013年-2018年)至少具有1个以上(含1个)县级或县级以上正在运行的城市管道燃气经营项目,并取得当地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经营方面的书面证明文件。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经营状况报告 ,并提供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证明以保障本项目的全过程实施。 4、投标人必须拥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天然气气源保障,并有能满足鄂州市花湖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地域范围内需要的可供应的气源指标( 提供气源供气合同); 5、投标人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投标条件: | 无 | |
业绩要求: | 无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 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9-05-16 09:30 | |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 580745588888 | |
收款人: |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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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册;
(2)施工、监理类项目,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师电子签章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需办理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联合体单位需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5)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标书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的,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解密;如特殊项目要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不需进行解密操作,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ezhou.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代表单位操作)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获取招标文件、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资料的唯一途径;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或现场发放招标资料服务。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登记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款项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在到账成功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缴纳投标保证金”菜单,点击缴纳查询到账记录,将到账记录绑定至相应标段,完成缴纳。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资格预审的项目在预审阶段一般不要求缴纳保证金(特殊要求根据预审文件执行),进入投标阶段后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再行缴纳。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ezhou.gov.cn)”办事服务>>服务指南;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需更改的,可撤销签名确认后重新上传并重新电子签名确认,重新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同样视为未递交;
(4)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如需现场递交备份光盘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刻录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预审文件)中相关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视为放弃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1)本平台招标项目一般要求全部采取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需按本提示第5条及招标(预审)文件相关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如因招标项目特殊情况,不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文件投标、开标并评标的,须按招标(预审)文件的规定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网上递交电子文件;
(2)方案设计、货物采购等类型项目,如招标(预审)文件要求须递交方案展板、模型、样品等投标资料的,或招标项目特殊情况要求需递交纸质文件备份的,应按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所要求的内容递交至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