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改审批〔2023〕29号
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梁子湖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梁农文〔2023〕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梁子湖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02-420702-04-01-695832)。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切实改善梁子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推动梁子湖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加强梁子湖区饮用水源保护,实施梁子湖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建设单位: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梁子镇共 9个村, 分别为王桥村、徐桥村、斗山村、官塘村、下杨村、官田村、太平村、白云村、毛塘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覆盖9个行政村,包括新建1个垃圾处理站,新增易腐垃圾堆肥点、厨余垃圾回收点、厨余垃圾处理中心等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9个行政村,重点对未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村湾进行改造,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五、建设工期:2023年3月—2023年12月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155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182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为211万元,预备费为12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实施,发挥社会效益。
附件: 工程招投标事项核准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印发
附件
工程招投标事项核准表
建设项目名称:梁子湖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
|
建筑工程 工程 |
|
√ |
|
√ |
√ |
|
|
安装工程 工程 |
|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
|
主要设备 设备 |
√ |
|
|
√ |
√ |
|
|
重要材料 材料 |
√ |
|
|
√ |
√ |
|
|
其 它 |
√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 准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