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改审批〔2024〕109号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办理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电网优化项目核准的请示》(鄂钢〔2024〕16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实施能可靠连通制氧变和炼钢变,消纳亚临界机组电力,满足电源和大负荷接入需求,优化110KV供电网架,缩短供电距离,降低线路损耗;有助于降低企业综合能耗,减少碳排放,同时也可以缓解鄂州地区用电紧张以及提升鄂州地区和鄂钢电网运行安全,促进社会和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项目代码:2209-420700-04-02-867252。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对鄂钢公司220KV电网接入方案进行优化改造
1.在制氧变侧开断华容变至制氧变、制氧变至郎家畈变线路,并就近对接形成华容变至郎家畈变线路;分别将蒲团变至炼钢变、郎家畈变至炼钢变π进制氧变。
2.在制氧变扩建2个220KV间隔出线至炼钢变。
3.对制氧变1#主变进行增容改造,并对110KV的GIS进行升级改造。
(二)新建110KV花溪开关站,将110KV制轧Ⅱ回π入花溪开关站,形成制氧变至花溪开关站Ⅰ回轧钢变至开关站线路。
(三)新建亚临界发电接入系统,预留煤气发电三期项目接入系统容量。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投资估算总额17981.7万元,本项目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电网优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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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 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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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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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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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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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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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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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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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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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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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投标行为。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