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变更鄂州大剧院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批复

鄂州发改审批〔2024〕83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4-04-11 语音:播放

市昌达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变更鄂州大剧院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函》(鄂州昌达函〔2024〕4号)及附件均收悉。2020年4月23日,市发改委以鄂州发改审批〔2020〕103号文对鄂州大剧院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鄂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3〕17号)对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调整,同意将鄂州大剧院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变更为企业自筹,该项目的项目代码、建设地址、投资概算、建设规模及内容仍按市发改委批复的鄂州发改审批〔2020〕103号文件执行。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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