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拟建鄂州市梨园路(寿昌大道-吴都大道)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实施土地征收的有关规定。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启动征收地块位于西山街道办事处小桥村总面积约6.9645亩,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
1.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由镇政府(街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自公告之日起由征地所在的镇政府(街办)按照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的规定对拟征收土地所涉及被征地农民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告知期为10个工作日。
2.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鄂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