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鄂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讨论稿)》和审查《武汉新港总体规划》(修编)的会议纪要

〔 2012〕6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10-08 语音:播放

416,市长韩进主持召开2012年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鄂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讨论稿)》,审查《武汉新港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纪要如下:

一、审议《鄂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现有的医疗救助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乡广大困难群众的迫切需要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现实要求。出台《办法》对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医疗救助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会议强调,要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便于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获得医疗救助。要结合市情,合理确定救助标准。要体现前瞻性,注意与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救助管理主体,确保医疗救助受理、审核等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会议原则通过《办法》,由市民政局再次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副市长程少云把关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审查《武汉新港总体规划》(修编)

会议认为,建设武汉新港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湖北长远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规划建设好武汉新港鄂州港区是省委、省政府赋予鄂州先行先试的重要职责。鄂州三江港区,依托得天独厚的交通运输资源、岸线资源和腹地资源优势,为武汉新港的核心港区,对促进我市乃至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站在辐射中部地区的战略高度,结合周边区域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和突出三江港区的战略定位、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科学开发利用岸线资源。在产业布局上要为未来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

会议原则通过《武汉新港总体规划》(修编),由市交通运输局协调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和武汉新港管委会,按会议意见对鄂州港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核后上报。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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