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确定2012年度市级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会议纪要

〔 2012〕5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10-08 语音:播放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和湖北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讨论稿)》及研究确定2012年度市级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会议纪要

 

  49,市长韩进主持召开2012年第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研究确定2012年度市级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审议《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和湖北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讨论稿)。纪要如下: 

  一、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还相对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是天大的事”的意识,采取过硬措施,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要充分考虑其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按期完成,完不成的要严格追责。 

  会议原则通过《意见》,由副市长杨军负责,市安监局再次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精简篇幅,报市政府审定发布。 

  二、研究确定2012年度市级督办重大安全隐患 

  会议原则通过2012年度市级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名单,由副市长杨军负责,市安监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行适当调整,抓紧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隐患月查月改月报制度,切实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今后各地、各相关部门在上报市级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时,要慎重考虑,追求实效,真正将需求较迫切、影响面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需多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隐患列入市级督办范畴。市安监局要加强与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整改进度。 

  三、审议《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会议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实施意见》对谋划我市未来十年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水平和质量,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在认真分析我市教育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教育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均能按期完成;要把传承、弘扬鄂州优秀文化,特别是革命历史文化,作为德育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鄂州本土教材中去。 

  会议原则通过《实施意见》,由副市长程少云负责,市教育局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审议《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指出,我市是全国首批、全省唯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单位,出台《办法》是推进试点工作,探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措施,对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市民政部门要统筹利用市、区、乡镇、社区等层级的信息资源,优化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 

  会议明确,由常务副市长陈新林牵头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各类信息平台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等问题进行研究。 

  会议原则通过《办法》,由副市长程少云负责,市民政局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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