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3年市政府“十件实事”相关责任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3〕2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3-05-21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市政府庄严承诺2013年继续办好“十件实事”。这“十件实事”突出反映了人民群众目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办好 “十件实事”,对于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鄂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十件实事”圆满完成,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市政府办公室对2013年市政府“十件实事”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2013年市政府每件“实事”都要有相应的工作专班,相关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落实;每件“实事”要有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实事”的跟踪督办和检查落实。

二、制订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事”内容,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筹资措施,制订实施方案。每件“实事”的落实要科学排定进度,严格工作制度。做到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各责任单位办理“实事”的《实施方案》要在元月下旬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联系电话:0711-3830242)。

三、公开办事程序。每件“实事”的办理要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市民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各责任单位《实施方案》经核查后,即时在《鄂州日报》上公开“实事”的办事程序、政策标准及相关事项。

   四、严格督办检查。各责任单位每季度要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政务督查室根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定期编发《督查通报》。年终要对每件“实事”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检查结果通报市目标办,作为核心职能目标考核。市监察局要加强“实事”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

附:2013年市政府“十件实事” 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3年1月20日

2013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具   体   内   容

责任单位

1

筹资8000万元,实施60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市教育局

2

筹资3000万元,建设20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市卫生局

3

筹资500万元,资助3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专项健康检查

市妇联、人社局、

卫生局

4

筹资1000万元,为全市80岁以上老龄人发放津贴

市老龄办

5

筹资200万元,装备1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机防队

市农委

6

新增出租车100台

市交通运输局

7

筹资2000万元,实施主城区饮食摊群综合治理

市卫生局、环保局、商务局、工商局、

城管局、规划局

8

筹资5000万元,继续实施清洁乡村工程,完善垃圾收集运转长效机制

 市统筹办、城管局

9

筹资5000万元,实施交通安全管理物防技防工程建设

市公安局、

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10

筹资8000万元,建设吴都风光带(西山寒溪生态广场)

市住建委、城投公司

说明:1、在“责任单位”栏中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它列入单位为参与单位。无论牵头单位还是参与单位,均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2、涉及上述“十件实事”各项内容,市财政局均为参与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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