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2013年第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鄂州市税费收入保障实施办法(讨论稿)》《2013年度市直单位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办法(讨论稿)》《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讨论稿)》。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节能环保产业是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拉动投资和消费、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摸清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结合实际制定产业发展方向,突出产业发展的龙头地位。要发挥优势,有针对性、有选择性地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节能环保重点领域建设。要提升节能环保产业服务水平,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产业技术。要加强政策支撑,在鄂州开发区建立节能环保产业园,引导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发展。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由市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审议《鄂州市税费收入保障实施办法(讨论稿)》
会议指出,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是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显著特征,由于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当前税源征管手段受限,税务部门难以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真实情况,导致每年大量税收流失。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税费收入保障体系,对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增加税费收入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依法支持、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费征管工作,及时提供税务部门所需涉税信息,提高我市税收保障水平。
会议同意将税费征收保障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会议原则通过《鄂州市税费收入保障实施办法(讨论稿)》,由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颁布实施。
三、审议《2013年度市直单位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办法(讨论稿)》
会议指出,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2013年度市直单位招商引资情况进行考核奖励,旨在调动各方面招商引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力量投入到经济建设主战场,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和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会议强调,要研究确定合理的评判标准,以开工和注册为基本要求,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定。市直非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可按本办法进行考核申报和奖励。
会议原则通过《2013年度市直单位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办法(讨论稿)》,由市招商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按程序发布实施。
四、审议《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指出,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意见》,对提升我市广告业的集聚效应,推动全市广告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整合广告资源,重点培育一批有影响的广告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广告企业走出去,实现跨区域经营,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市城管部门要认真研究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规范户外广告秩序。
会议原则通过《意见》,由市工商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出 席:叶贤林 严国本 杨 军 程少云
吴友安 唐小明 董煜华
列 席:尹章胜 万启如 金明健 刘绪武
彭中照 易春明 王 磊 肖 笛
江国新 胡长柳 杨定胜 余 军
熊金林 胡 澜 祝 健 黄立楣
肖运香 柏琳琳 刘江峰 熊福安
张秋怀 王德友 胡厚斌 黄如辉
陈筱云 周益波 王步还 李晓刚
喻志斌 徐红红 任国庆 詹祖武
李振文 杜昌奕 刘 辉 陈汉玲
苏金生 刘厚文 朱 峰 陈剑文
王 杰 许均章 王承发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