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鄂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讨论稿)》等事项的会议纪要

2014 10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4-08-07 语音:播放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


审议《鄂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讨论稿)》《鄂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管理办法(讨论稿)》和研究《鄂州市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鄂州市环境保护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的会议纪要
 
  5月26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2014年第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鄂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讨论稿)》《鄂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管理办法(讨论稿)》,研究《鄂州市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鄂州市环境保护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纪要如下:
  一、审议《鄂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讨论稿)》
  会议指出,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中心,实现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部门之间共享政务信息资源,能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各部门要强化认识,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数据交换中心建设,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受理与窗口受理有机结合,推动我市电子政务加快发展。
  会议强调,要按照"集中统一、无偿共享、保密安全、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政务数据交换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局域网建设,要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对共享信息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分级授权获取信息,确保政务信息保密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将本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纳入中心数据库进行集中共享,及时更新数据内容。
  会议明确,由市电子政务办商市委保密局联合发文,对政务信息共享的安全保密工作提出要求,落实保密主体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安全。
  会议要求,要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将市网格管理中心、市长专线、110指挥中心、环保投诉热线等平台有机整合起来,形成统一的指挥调度系统,第一时间受理、交办、落实群众诉求。此项工作由副市长董煜华负责;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在各部门网站设置"局长(主任)信箱",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回复群众在网上反映的各类诉求,使政府门户网站真正成为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讨论稿)》,由市电子政务办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研究《鄂州市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完成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是省政府2014年"十件实事"之一,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1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会议强调,要整合组织、气象等部门已建成的农村广播网络资源,进行统筹利用,不搞重复建设。市级平台可以自办对农广播节目,并对区、乡(镇)、村等三级广播平台及终端进行管控,区、乡(镇)不自办节目。广播设备摆布点和节目播出的内容、时间等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把好事办好。
  会议明确,市级财政按每个村3000元标准予以专项补助。
  会议同意成立全市"村村响"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程少云任组长。原则同意《鄂州市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由广播影视局修改完善,按程序组织实施。
  三、审议《鄂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管理办法(讨论稿)》
  会议指出,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管理,是今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配合做好办公用房清理、调剂工作。
  会议强调,要对全市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拟出各单位闲置办公用房清单,并逐家核定、研究分析,在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基础上,制定全市办公用房调剂使用方案;要按照国家标准核定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和租赁租金,超标准办公用房租金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对各单位自行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清理,将租金纳入预算管理,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租金监管,防止租金流失;对办公用房债务状况进行清理,理顺债权债务关系。
  会议明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财政、国资、昌达公司参加,先制定办公用房调剂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研究,然后由上述四家部门联合下发加强办公用房租赁管理的通知。各单位享有所使用办公用房的使用权和管理权,按照"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负责办公用房的维护管理。
  四、研究《鄂州市环境保护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建立环境保护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机制,有利于快速、安全、高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市环保局、消防支队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试点工作,办出特色,办出效果、办出经验,建立起常态化的应急联动机制。市公安局、安监局及市政府应急办等单位要积极支持、参与试点工作,共同筹办好7月份在我市召开的全省现场会。
  会议明确,试点工作所需的器材装备,由市环保局、消防支队拟出购置清单,市财政审核,经常务副市长杨军把关后,在环保专项资金中列支。
  会议同意成立市环境保护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杨军任组长,副市长汪继明、董煜华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原则同意《鄂州市环境保护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由市环保局、消防支队共同修改完善,并组织实施。
  出  席:叶贤林  严国本  杨  军  程少云
  汪继明  吴友安  唐小明  董煜华
  黄开如
  列  席:尹章胜  杨从林  万启如  范超余
  金明健  刘绪武  彭中照  易春明
  陈剑飞  高戬生  张爱剑  柯友如
  胡  澜  黄立楣  吴学富  麻  琦
  肖运香  吴  刚  夏敬江  任子成
  陈明春  邵松林  王步还  喻志斌
  陈家忠  詹祖武  朱银军  徐文生
  刘恒波  刘小平  李  全  胡石安
  苏金生  皮耀华  刘  忠  王  杰
  许均章  王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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