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讨论稿)》研究《鄂州市政务服务体系构建方案(讨论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讨论稿)》的会议纪要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8月11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2014年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讨论稿)》,研究《鄂州市政务服务体系构建方案(讨论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讨论稿)》。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推动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相关部门要结合鄂州实际,以上位法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好市场准入、市场退出、政府转变职能、职权清单等市场建设方面的问题,加快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和高效透明的市场监管体系。
会议强调,①坚决制止各类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要放宽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垄断,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②探索建立企业法人诚信体系,加快推动“先照后证”等工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打破行政区域的界限,打破行政壁垒,允许各种资本和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严禁强买强卖。
会议要求,市改革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报市政府审定。
二、研究《鄂州市政务服务体系构建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市、区(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是打造“公共服务一刻钟”服务圈,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建设法治、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要在已建成的政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革进程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认真梳理各部门已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做到行政审批类项目全部进入,服务类项目做到应进必进,对审批次数不多、流量较小的窗口要研究整合办法。探索“先照后证”、审批备案制等改革。
会议要求,要加快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优化方案,由常务副市长杨军负责。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提高窗口服务形象和办事效率,为全市行政服务窗口作表率、树标杆;要结合新区承接下放权限等改革,加快网络系统平台建设管理,实现四级网络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体与虚拟平台高度融合;要完善电子监察系统,督促各审批单位限期办结审批事项;要加强对区(新区)、乡镇(街办)、村(社区)三级服务平台的指导、监督、协调,加快推动平台建设。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政务服务体系构建方案(讨论稿)》,由市改革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三、研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原则同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讨论稿)》,由市改革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审改领导小组按程序发布实施。
四、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出台金融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政策,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能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三农”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实体快速发展。
会议强调,金融是经济运行的血液,与地方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市人行、银监局要加大对各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提高服务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市政府金融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年初制定的各项金融目标如期实现。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创新金融平台建设。要督促各家银行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讨论稿)》,由市政府金融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