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加快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实行最严格集约节约用地制度的通知(讨论稿)》《鄂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讨论稿)》《鄂州市公园(广场)管理办法(讨论稿)》研究2015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省政府专项津贴推荐人选的纪要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
10月19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2015年第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加快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实行最严格集约节约用地制度的通知(讨论稿)》《鄂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讨论稿)》《鄂州市公园(广场)管理办法(讨论稿)》,研究2015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省政府专项津贴推荐人选。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加快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保险服务业是现代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保险服务业发展,对转方式、调结构,带动扩大社会就业,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险服务业发展,不断创新保险产品,将保险服务业作为下阶段我市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体系,全力服务和保障鄂州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强调,要不断创新保险服务产品,研究建立全民意外伤害险,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快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市保险协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研究2015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省政府专项津贴推荐人选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5名享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省政府专项津贴推荐人选,由市人社局按程序向省人社厅申报。
三、审议《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讨论稿)》
会议指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当前,我市建设用地严重不足,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是破解我市发展用地瓶颈,严守耕地红线,保障重点项目落地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迫在眉睫。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和用地方式,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动我市土地资源持续、健康、有序开发利用。
会议强调,各地要加强闲置用地清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主城区闲置用地清理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城投公司负责。各区、开发区要加大力度,切实加强闲置用地清理,对恶性圈地等行为要坚决采取措施,予以打击。要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推动产业项目、土地资源向产业园区、工业园区聚集。加强土地预审,确保项目的投资强度和税收强度,引进项目符合我市城乡土地总体规划。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节约用地制度的通知(讨论稿)》,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按程序发布实施。
四、审议《鄂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讨论稿)》《鄂州市公园(广场)管理办法(讨论稿)》
会议指出,加强城市绿线管理和城市公园(广场)管理,能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有助于推进我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会议强调,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绿线范围内进行与绿线无关的建设。因建设或其它原因需调整绿化用地的,必须报请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决定。要针对当前公园(广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按5A级景区标准,改进和完善我市公园(广场)管理办法。在公园(广场)增设临时或永久性设施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讨论稿)》,由市园林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原则同意《鄂州市公园(广场)管理办法(讨论稿)》,由市园林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