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等事项的会议纪要

〔2016〕12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08-24 语音:播放
审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创新和完善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的意见(讨论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听取我市地质灾害及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和申请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情况汇报的纪要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4月27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2016年第1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创新和完善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的意见(讨论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听取我市地质灾害及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和申请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情况汇报。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十二五”以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人口均衡发展压力不断加大,人口发展呈现重大转折性变化。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缓解人口老年化的压力,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改革完善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解读。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支持计划生育工作,按责任分工要求,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计划生育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和考评,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工作有序实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100万元经费,由市财政安排。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由市卫计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二、审议《关于创新和完善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治安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加快推进平安鄂州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会议强调,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代化水平,有效遏制防范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确保社会更加和谐有序。加大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鼓励人民群众敢于同社会不正之风作斗争,弘扬社会正能量。要加强警民联系,从严治警,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警察队伍。针对公安系统社会治安满意度测评指数不高的问题,市公安局要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创新和完善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由市公安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三、《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生态渔业是指根据鱼类与其它生物间的共生互补原理,利用水陆物质循环系统,通过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保持生态平衡,提高养殖效益的一种养殖模式,是生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渔业的发展方向。利用我市水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发展生态渔业,有利于推动我市渔业提质增效,促进我市水产业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强湖面管理,严禁围网养鱼,市水产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三山湖等湖泊围网养鱼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取缔围网养殖。加强水库管理,及时收回水库管理权限,恢复水库的防汛、抗旱、调蓄功能;严禁在水库承包养鱼、投肥养鱼,严格审查水库周边各类开发。结合当前春耕备耕,市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质量和农资供应的督办检查,要深入田间地头,加大科技下乡力度,为春耕生产提供优质服务。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的意见(讨论稿)》,由市水产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实施。

  四、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先后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恶劣社会影响,暴露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强调,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认真查找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讨论稿)》,由市安监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实施。

  五、听取我市地质灾害及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我市是湖北省地质灾害比较严重地区之一。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影响、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我市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地质灾害发生概率较高,防范工作任务重,形势严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警惕,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不能有丝毫松懈,要进一步细化防灾减灾预案,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加强工程治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有序、有效开展。

  会议就相关问题明确如下意见:

  1、成立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暨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建设领导小组,副市长吴友安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统一协调全市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网格化建设推进工作。

  2、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量不足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3、受新天城小区后山滑坡隐患影响的两栋房屋要尽快组织入户调查,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予以拆除。受七里界村六组吴楚大道北侧斜坡滑坡影响的附近7户居民房要尽快组织拆迁,与植物园建设的拆迁户一并安置到桃园社区。该两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邵卫星负责协调。

  4、武昌鱼路31-39号后山垮塌地质灾害涉及鄂州经济开发区的8户房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丛林负责协调鄂州经济开发区尽快拆除。房屋全部拆除后,市国土资源局要迅速组织实施治理工程。

  5、西雷山、吴楚大道沿线护坡、挡墙的维护和修建工作,由市建委、西山街办及西山风景管理处对该区域进行系统调研后,尽快实施整治工程。

  6、新天城小区后山自动化检测经费29万元、东坡亭社区被动防护网建设经费20万元、《“十三五”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经费30万元、群测群防补助经费24万元、地质灾害网格化建设经费20万元等经费从我市矿山“两权”收益中支出。

  六、听取申请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2009年实施质量兴市战略以来,我市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城乡共享质量发展成果为目标,坚持政府领导、企业自主、质检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质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有助于建立起完善的质量公共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质量监管体系,有利于提升城市综合质量水平,培育形成一批质量管理优秀、质量水平较高、品牌影响力大的优势企业,有利于我市工业、农业、服务业等行业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打造鄂州质量、鄂州效率。

  会议强调,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一项内容丰富、标准具体、要求严格、考核规范的工作,且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相关要充分认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任务,竭力解决补齐短板问题,争取早日争创成功。

  会议同意成立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市长叶贤林任组长,副市长吴友安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统筹协调实施质量强市各项工作。近期,副市长吴友安组织召开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会议,将我市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市存在的8个方面问题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和《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考核验收细则》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要求,市质监局要加强与省质监局的沟通衔接,协调市政府与省质监局尽快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争取省质监局的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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