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的通知(讨论稿)》等事项的会议纪要

〔2016〕16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12-31 语音:播放
  8月2日,代市长王立主持召开2016年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的通知(讨论稿)》《鄂州市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审议《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讨论稿)》《鄂州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鄂州市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纪要如下:
  一、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的通知(讨论稿)》
  会议指出,县域经济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县域经济是省委、省政府抓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县域经济考核,对激励各县市区竞进提质、争先进位,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市经济发展面临较大挑战,县域经济发展与其他地市存在一定差距,加强县域经济考核,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县域经济考核,促进我市产业提质增效,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鄂州经济换道超越,加快发展。
  会议强调,要对标考核。严格按照省考指标体系对我市县域进行考核,实现全覆盖,并结合实际,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相应的细化拓展。要体现地方特色。结合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等特色工作,制定具有鄂州特色的考核指标,合理分配考核权重,充分反映我市县域经济发展现状。要增强操作性。进一步明确考核主体和考核范围,分清与市目标考核体系的关系;各项指标考核内容由指标主管部门确定。要加强考核成果运用。及时公布县域经济考核结果,作为奖惩重要依据。
  会议要求,梁子湖区作为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区,市经信委、梁子湖区要积极向省汇报争取,将梁子湖区作为三类进行全省县域经济考核。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的通知(讨论稿)》,由市经信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研究《鄂州市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金融扶贫是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的一项举措,是政府关心弱势群体,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能帮助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困难,激励贫困户创业创新,早日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会议强调, 按照“市贴息、区操作,市检查、区负责”的原则实施金融扶贫工作。市财政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扶贫经济组织给予贴息补助,由各区(开发区、街办)负责受理、调查、审批等审核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对金融扶贫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调整贷款利率和贷款金额,体现政策的导向作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保证建档立卡的扶贫户申请贷款后,经一次性审批后就能发放贷款。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由市政府金融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发布实施。
  三、审议《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我市2014年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行简政放权,简化了登记审批程序,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凸显,商事制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建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是深化和巩固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加快发展。
  会议强调,加快厘清各部门市场监管职责,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完善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实现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加快推进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互联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提升监管效能。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和市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市场监管职责,依法查处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由市工商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发布实施。
  四、审议《鄂州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鄂州市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
  会议指出,招商引资是一个城市利用外部资源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但招商引资氛围不浓、成效不突出,项目储备不足,发展后劲不强,严重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发展不足依然是当前鄂州发展存在的最大问题。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是破解我市发展难题的重要途径,是我市应对经济下行,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必由选择。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招商引资工作抓在手上,继续发扬防汛抗洪抢险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亲清政商”环境,形成人人抓项目、人人谈招商的浓厚氛围,掀起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新高潮。
  会议强调,要加强招商工作领导。招商引资是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抓紧、抓实,主动外出联系客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要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引进一批效果好、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项目支撑。要加强招商工作考核。除纪委、组织部、公检法等有明确规定不参与经济工作的部门外,其余所有部门都要承担招商引资的工作职责,纳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要加强招商考核成果运用。将招商引资考核结果计入班子和个人实绩考核,作为表彰评优或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树立起正确的目标导向。要严格招商接待标准。招商引资接待标准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执行,严禁超标准接待。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由市招商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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