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

鄂州政办发〔2016〕60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4-05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统计调查能力、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使统计调查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一)统计调查机构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以下简称国家调查队)承担国家和地方的统计调查任务,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决策科学化进程的推进,统计调查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日益丰富,统计调查涵盖了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住宅销售价格指数(HPI)、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农民工监测等一系列常规调查和重大民生政策落实、国家大型普查相关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和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民意调查等重大专项调查。
  (二)统计调查数据是政府管理的重要信息基础。统计调查既为中央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提供大量基础性信息,发挥着重要的信息支撑作用,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为核算地方生产总值、综合评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量化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提供重要依据,是认识市情、研判形势、制定政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三)统计调查工作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统计调查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市统计调查工作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反映市情市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市场主体多元化和“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正在深刻改变人们的生活,这对统计调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市统计调查工作尚还存在一些不足,少数地方和部门对统计调查工作重视不够,统计调查力量还比较薄弱,信息化建设滞后。对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统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统计调查工作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并切实加以解决,以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
  (一)建立统计调查工作机制。在市区、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按分片设立四个调查分支机构,市政府采取以钱养事方式配备调查人员,国家统计局鄂州调查队负责人员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国家调查任务和受地方政府委托的调查任务。
  (二)充实基层统计调查力量。加快推进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建设,市级采取政府购买劳务的方式,配备30名调查协理员,由国家统计局鄂州调查队统筹调配、统一管理,负责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同时,建立和完善调查协理员正常的工资待遇增长机制,按照规定将其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各区(开发区)、各街办要明确承担统计调查工作的相关机构和统计调查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各乡镇要根据区域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配备不少于1人的专(兼)职统计调查人员。社区(村)至少有1名专(兼)职统计调查人员。
  (三)保障统计调查工作经费。加大对统计调查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将服务于地方政府的调查业务经费和地方考评奖励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对配备的30名调查协理员所需经费、住户收支调查电子记账等信息化采集手段运行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辅助调查员的误工补贴(按照每月不低于300元)、调查户的误工补贴(按照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列入各区(开发区)、街办年度财政预算。增加对乡镇专(兼)职统计调查人员的岗位补贴(按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列入乡镇预算。统计调查机构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各项经费。
  (四)改善统计调查工作条件。各地各部门要将统计调查发展规划、信息化建设、装备水平、办公条件等纳入相关规划中予以统筹安排,支持改善新设立调查机构办公用房、交通工具、数据处理等工作条件,提高统计调查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进一步强化统计调查管理和监督考核
  (一)加强对统计调查业务的指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国家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把统计调查工作纳入政府序列进行管理,定期听取统计调查工作汇报,组织统计调查机构参加政府相关活动和会议。街道(乡、镇)、社区(村)要高度重视统计调查网点的基础建设,加大调查工作宣传力度,做好调查点、调查户的慰问工作,提高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认知度和配合度,提升源头数据采集质量,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二)加强统计调查队伍建设。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建设一支和谐、规范、有为调查队伍的各项工作,逐步将调查队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平台,统筹考虑统计人员培训、轮岗、交流等。同时,也要注重将地方优秀干部充实到垂直管理部门,切实增强调查队的整体战斗力,提高统计调查工作能力。
  (三)加大统计调查执法力度。各区、各部门要支持国家调查队独立调查、独立上报,维护统计调查制度的权威性,提高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性,确保统计调查工作的独立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调查机构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瞒报、拒报统计调查资料,干扰统计调查工作和篡改统计调查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切实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公信力。
  (四)加强监督考核。国家调查队负责对各区(开发区)、街办和部门统计调查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数据质量、经费保障、办公条件,数据报送情况、开展《统计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确保统计调查工作质量,促进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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