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23〕27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12-11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承办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本部门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作用。对年内应当完成的立法项目,要组织力量抓紧调研起草,按时保质报送草案、送审稿和说明等相关程序性材料,为立法审查工作留出合理时间。

  二、各承办单位要坚持立法公开,保障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协调,坚持开门立法,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倾听民意、汇集民智。要坚持从鄂州实际出发,体现鄂州特色,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确保草案、送审稿符合宪法精神和上位法要求,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三、各承办单位要注意把握进度,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抓好规章草案的调研起草、提请审议等工作。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立法合力。市司法局要加强跟踪督促,及时了解进度,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立法工作高质量完成。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鄂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

序号

   

提交审议时间

承办单位

  

1

鄂州观音阁保护管理办法

(暂定名)

202311月底前

市文旅局

制定项目

2

鄂州市污水处理管理暂行办法

202310月底前

市水利局

后评估项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