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26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5-01-09 语音:播放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129日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王玺玮 

  20241216 

    

    

  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规章: 

  一、《鄂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2017524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公布 20211117鄂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第一次修正 2022729鄂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第二次修正) 

  二、《鄂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线管理暂行办法》20181225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公布 20201231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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