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鄂州政办电〔2022〕4 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4-15 语音:播放

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直相关部门: 

  保证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基本医疗保 待遇,最大程度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问题,实现医疗保障全面覆盖,现就进一步做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调整参保缴费时间 

  我市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截止时  2022 年 2 月28 号调整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含 3 31 日)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时间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4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 民, 自缴费之日第 91 天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 疗保险待遇 

  、摸清参保缴费底数 

  建立政府主导、医保主办、税务配合的协作 制,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摸底调查 

  工作。市医保部门负责将 2022 年度参保缴费 

  下发各地,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要 加强统筹, 社区 (村) 为单位将 2022 年度参 缴费数据与户籍人口进行比对,摸清已参保  (异地参保) 、未参保、死亡、迁移、入伍、 外出求学等情况,逐级汇总统计,于 2022 年 6  30 日前形成电子档案上报市医保部门。 

  、加大督导宣传力度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已纳入省 县域经济考核内容及市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将于 3 月 20  3 月 31 日组织专班,督导各地完成情况。各 、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要对照目标任务, 结合属地乡镇 (街道) 、村 (社区) 摸底调查 况,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医保政策宣传,推动 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2022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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