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教育局“五个一”做好防溺水工作
信息来源:鄂城区
日期:20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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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鄂城区教育局“五个一”做好防溺水工作。 一是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区教育局机关干部深入到各中小学,检查防范溺水事故措施的落实,重点督查门卫是否对进出校门的学生进行查问,是否举办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是否开展防溺水应急演练,乡镇、村是否在危险水域设立了警示牌。
二是开展一次主题活动。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各中小学开展了主题班队活动、学生1~2分钟简短演讲活动、手抄报比赛或温馨提示语征集、自护自救演练活动。
三是开展一次“防溺水家访”活动。各中小学加强家校沟通,落实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充分利用家校通短信平台、致家长的一封信、课外访万家等形式,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醒监护人尤其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四是增设一批警示牌。争取乡镇、村支持,在江河、塘堰、湖港、库渠等重点区域增设一批安全警示牌。组织一支义务巡逻队,在重点时段对危险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
五是组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举办一次防溺水专题讲座,组织一次防溺水安全演练,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一段溺水安全教育警示片,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访活动,每天放学前教师作一次安全提醒,任课教师在上下午放学前要用2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中小学生做到“七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监护人)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江河、湖海、水塘、水库、水坑等危险水域边畔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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