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成绩7月1日公布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6-27 语音:播放
本网讯(记者温博侃)6月21日,我市2017年中考顺利结束,网上评卷工作随即展开。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招考中心获悉,今年的中考文化课成绩于7月1日公布,7月2日至4日为申请成绩复查时间。
  据悉,鄂州高中、市二中、华森中学(民办)、鄂东高中(民办)以及中职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市四中面向城区招生;泽林高中、秋林高中面向鄂城区招生;华容高中、葛店高中面向华容区和葛店经济开发区招生;梁子湖高中面向梁子湖区招生。
  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于5月15日开始,5月31日截止,修改志愿时间为7月4日至7月5日。
  鄂州高中统招计划由各区按分配指标划定本区的录取分数线,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按分配指标自动生成各校的录取资格线。鄂州高中国际部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形成实际录取分数线。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市招考中心按志愿投档,各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后一名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即形成该校的录取分数线。各区(开发区)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划定,各普通高中在各区(开发区)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职学校按志愿投档,按计划录取不划线。
  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上进行。录取时按计划、按范围、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中心城区鄂州高中统招计划的80%依据各初中应考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20%指标用作再分配。鄂州高中国际部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与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学校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可投到这所学校。
  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市招考中心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具备我省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外省参加中考,达到外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学校,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参加户籍所在地录取。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市招考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先由考生户籍地录取学校在11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手续,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
  参加中考的考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学生都具备录取到中职学校的资格。中职学校录取应届初中生,由市招考中心在公布的录取时间内,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
  各高中严格按市招考中心打印的新生录取名册下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名登记。对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登记的考生,学校应及时到市招考中心注销其录取资格。市招考中心将根据各校空缺计划,适时组织征集志愿和补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以凭报名和填报志愿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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