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名无证代课教师被清退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10-31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郭爱兵 通讯员李君)教师“持证上岗”是法定要求。近期,在教师“入口关”清理整顿行动中,我市72名无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代课教师被依法予以清退。

  无证教师柔性“退出”。为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落实《推进鄂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前期开展了教育系统突出问题整治,近期又持续推进了教育系统集中教育整顿,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对无教师资格证代课教师进行了专项清理。
  经学校自查、区级检查、市级核查,全市10701名教师中,有10576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证),有125名代课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证)。经核查,我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代课教师,主要集中在学前教育阶段。
  对这些“无证”教师,结合他们的工作业绩、个人意向及学校工作实际,我市实行了柔性“退出”机制:对无法限期考证的退出教师安排适合的“辅助型”岗位。目前,已清退无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代课教师72名,转岗21人,限期考证32人(已全部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严把临聘人员“入口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其他人员,必须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道德操守和业务能力。
  “对中小学及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要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坚持依法治教,进一步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要切实落实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的必要条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对问题发生反弹的地方和学校,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问题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进行“一案双查”,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接下来,各地教育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对中小学及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进行排查,要逐人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要及时予以清退;对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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