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街道关于招聘社区综治协管员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07-19 语音:播放
根据鄂州综治办[2011]1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将凤凰街道社区综治协管员招聘有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20名社区综治协管员
  二、聘用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的社区综治协管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微机操作,热爱本职工作,鄂州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8时至22日上午12时;
  2、报名地点:凤凰街道综治办(街道办公楼205室)。
  联系人:江红燕
  联系电话:0711-5912680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一寸彩色登记照片两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须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资格审核。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再报请市公安局及市人社局进行政审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后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设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取前面名次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分别折分后相加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事项
  考试结束后,由街道统一公布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20名拟定聘用对象,经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并予以公示。聘用对象一经录用既与街道签订三年劳动协议,三年期满后,依据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鄂州政发[2007]15号)文件的规定自动解除劳动协议。
  六、工资福利待遇和工作职责管理
  工资福利待遇和工作职责管理等按《鄂州市主城区招聘社区综治协管员的工作方案》(鄂州市综治办[2011]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鄂州市凤凰街道办事处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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