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商品房明码标价打了折扣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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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李洪江 实习生秦聪) 国家规定,5月1日起正式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而且要做到一房一价。对这项政策,我市房产企业执行的情况到底怎样?5月4日,市房产执法大队对城区部分楼盘的营销部进行了突击检查。
当日上午,房产执法人员分别检查了洋澜一号、月畔湾、吴都春天、寿昌花园、雅澜湾、万佳凯旋城、新城明珠等城区的部分楼盘营销部。正在销售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表格,上了墙且能让购房者随时能看到的,只有洋澜一号、吴都春天、万佳凯旋城。不过,在洋澜一号,其上墙的一房一价表格上竟有两个不同的执行日期,让人看上去一头雾水。
其它没明码标价的楼盘,其价格多在销售人员的手中,没有公开上墙。不过,月畔湾的一位营销人员说,因五一放假,他们的公示价格正在向物价部门申请报批过程中。新城明珠,是新建楼盘,其余预售许可证正在办理当中,所以其价格暂时没有公开。当问销售人员是否知道现在的房子必须明码标价且是一房一价时,他们都说知道国家出台了这项政策。
国家规定,“商品房经营者要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等方式,向购房者公示、公告每一套售房的价格。标价要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物价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如果按此标准要求,城区被检查的这些楼盘均未达标。
房产执法人员已要求相关楼盘进行整改,并将继续监督此项政策的执行。对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侵权、违法违规的行为,市民可及时拨打电话386187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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