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市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06-24 语音:播放
本网讯(记者郑祺)记者昨日从市养老保险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据了解,这次调整根据我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507元计算,共分为9个缴费档次,最高每年缴纳13512元,最低每年只需要缴纳2712元。参保人员在缴费时自由选择,按年缴纳。以前年度有欠费的,亦可在9个档次中选择进行补缴。
  参保人员退休后月养老金标准与其退休前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标准直接挂钩,即缴费年限越长、每年当年缴费档次越高,其退休后按月享受的月养老金标准越高,反之越低。
  据介绍,本年度调整后各档次缴费标准较上年度均有一定增长,因此中断缴费(特别是欠费年限较长)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尽量在6月30日前续保缴费,避免因调标造成补缴费用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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