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违规卖仿真枪市民担心误射伤人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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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郑祺)近日,记者在我市街头发现多处仿真枪的销售点。由于仿真枪有很强的杀伤力,一些市民担心,一些不懂事的孩子如摆弄这些仿真枪,会给他人带来不小的危害。
10月14日上午9时,记者在南浦路看到,一地摊上摆放着大小两款黑色仿真手枪,上面用一纸牌标注着“打野鸟、打野鸡、打野兔”字样,盒子里还分放着袋装塑料和金属子弹。这位操外地口音的摊主介绍,这把小手枪射程可达50米左右,稍大的手枪射程在60米以上,它们不但可以发射塑料子弹,还可将一定规格的钢制弹珠射出。摊主边说边将一颗塑料子弹上膛,朝地面上的一块玻璃开了一枪,“啪”的一声,打出的实心塑料子弹将玻璃击得粉碎。他介绍道,如果打鸟和野鸡,只需用塑料子弹,打野兔用金属子弹,两款枪的价格分别是150元和180元。据摊主说,他经常在这里摆摊卖枪,有时一天卖七八支,而一旁的路人担心,这种枪易伤人。
无独有偶,当天上午11时左右,记者在南塔小区附近看到一摊点摆放着很多仿真枪,有“手枪”、“步枪”、“冲锋枪”等,制作材质有塑料外壳的,还有金属外壳的,外型和真枪非常相似,价格从15元到百余元不等。摊主介绍,这些仿真枪能够连续发射,装弹多、上弹快、射程在20米左右。几名刚放学的孩子围在摊前好奇地观看,旁边一位市民说,购买这种仿真枪的多数是不懂事的儿童,他们并不知道朝别人“开枪”所造成的后果。
在记者采访的市民中,绝大多数认为这种冲击力很强的仿真枪不容小觑,即便是使用塑料子弹,也会对他人造成不小的伤害,如果打中眼部,伤害会更严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制造和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有关人员制止这种销售仿真枪的行为,以免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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