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过量死亡 同吸者有责

西山司法所化解一起吸毒致死赔偿纠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11-15 语音:播放
本网讯(特约记者董成家 记者程丽萍 通讯员卫娜)10月9日13时,泽林镇某村无业人员王某某(男,殁年39岁)在路上遇见朋友汪某,汪某邀其去他家聊天。在汪某家,二人聊得正投机时,王某某毒瘾发作,随即要求汪某陪其一起吸食毒品,汪某推脱不过只得陪同。14时许,王某某因注射毒品过量陷入昏迷,汪某见状忙对王某某实施简单救治(注射盐水),但无任何效果,随即汪某将王某某送至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16时,王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汪某见情况不妙,这才打电话报警,西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对事发现场和死者尸体进行勘查和鉴定,结论证实,王某某系注射毒品过量导致死亡。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坚持认为王某某吸食毒品是汪某邀请的,汪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怀疑王某某是被汪某谋杀的。次日,王某某家属来到西山派出所,强烈要求西山派出所依法追究汪某的刑事责任,并要求汪某对王某某的死亡进行赔偿。10月15日上午9时,汪某的家人在西山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来到西山司法所,申请司法所对此起纠纷进行调解。司法所调解人员迅速联系死者家属,对纠纷原委进行细致了解,在准备充分并征得双方同意后,司法所调解人员与派出所民警一起,于当天上午10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调解人员反复向双方当事人宣传吸食毒品的违法性、危害性,针对死者家属的要求提出不同意见:王某某与汪某系多年毒友,平时经常在一起吸毒,长期吸食毒品的最终结果就是死亡。双方都应该换位思考,认清自己作为家人是否失职。同时派出所民警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尸检材料,排除了他杀可能。通过司法所调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反复做工作,至当日晚10时,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由汪某的家人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等共6万元,汪某则由西山派出所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
  此起纠纷调结后,西山司法所工作人员将防控此类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专门向西山街办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以此案为鉴,在街办各个社区、村组加大对吸毒违法、危害宣传教育力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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