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回收处理旧液化瓶
国家规定:从10月1日起取缔“螺丝瓶”煤气罐并强制报废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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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严璐)11月15日,西安发生一起液化气泄漏爆炸致使人员伤亡的惨剧,让人们开始关注液化气的安全问题。为了解我市液化气的相关问题,笔者采访了市质监局的王科长。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从今年10月1号起,要全面取缔“螺丝瓶”煤气罐,并强制报废。家庭当中使用的都是制造的护罩用螺丝连接到瓶体的钢瓶(俗称“螺丝瓶”)。护罩通过3个耳片用螺丝拧紧连接(非焊接、可拆卸)到钢瓶瓶体的钢瓶,因其产品铭牌易脱落,导致制造钢印标识不清,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王科长介绍,由于这种“螺丝瓶”在我市家庭占主导地位,将其全部取缔会对居民生活产生巨大冲击,因而该部门尚未对其进行大规模清除。但自西安发生液化瓶爆炸事件后,该局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回收处理旧液化瓶。为此,该局将通过委托液化气站代收旧液化钢瓶,或是市民向液化气站交付押金以此使用液化钢瓶的形式,逐渐淘汰“螺丝瓶”。对于液化钢瓶,还将送到专门的气瓶检验站进行除锈、置放可燃性残余气体、打孔等一系列的安全处理。
据悉,我市共有16家具备充装资格的液化气站,持有市质监局发放的液化充装许可证。王科长建议,为保证液化气的质量和安全,市民最好到正规的液化气站充灌液化气。家庭用的液化钢瓶一般使用期为15年,过期的钢瓶最好不使用或者交给回收旧瓶的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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