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至初二加班拿3倍工资 后4天可拿2倍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01-20 语音:播放
随着龙年春节脚步的临近,上班族纷纷期待长假的来临。同时,也有人关心在春节期间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对此,笔者采访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

  前3天3倍,后4天2倍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2年春节放假安排为1月22日至28日,放假7日。1月21日(周六)、1月29日(周日)照常上班。
  按照国家规定,除夕到初二为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XX天(月计薪天数)×300%。其余4天(初三到初六)则按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XX天(月计薪天数)×200%。
  换而言之,1月22日—24日加班工资按日工资的3倍计算,25日—26日的工资按日工资的2倍计算,安排休息的话则没有加班工资。

  25日—28日加班安排补休
  不付加班工资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22日、23日、24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月25日、26日、27日、28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资基数如何算?
  “春节前三天,加班给三薪”,但是这三倍的工资应该以什么作为基数来计算呢?
  据了解,一是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集体协商明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上述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通讯员  严璐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