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湖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兄弟反目成仇的家庭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花湖镇刘钊村村民大刘和小刘是亲兄弟。2006年,大刘工作单位改制,兄弟俩共同出资将该单位闲置厂房土地买下,并以小刘的名义办理了相关手续。2011年以来,小刘准备将买下的闲置厂房对外出租经营,大刘认为小刘擅自作主,非常气恼,兄弟俩为此反目,一度闹得大打出手。小刘一气之下甚至否认兄弟俩共同出资购买的事实,说其哥哥当初的出资系借款。大刘气愤难当,但由于当初所有手续都是小刘一手经办,事实无法说清,无奈之下找到花湖司法所,请求予以调处。
弄清事情原委后,7月18日,花湖司法所调解员会同村委会干部及时上门进行调解。一开始,小刘对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事实予以坚决否认,而大刘也很倔强,他说:“不说清共同出资这个事实只有鱼死网破。”针对这起权属纠纷的特殊性,调解人员紧抓“亲情”这根主线,以情理说服为主导,以政策法规为辅助。调解人员不急不躁,围绕“兄弟如手足”、“亲情无价”列举历史故事、讲道理。从上午9点多钟一直到下午4点多钟,调解人员始终锲而不舍。最终,哥哥大刘不好意思地说:“看到你们调解人员为我们兄弟之间的事这样辛苦工作,我心中很愧疚,这样,我可以表态放弃权属,只要我弟弟将我当初出资的钱还给我就可以了。”听完哥哥的话后,弟弟小刘羞红了脸说:“我们兄弟共同出资这是事实,要说当初予以否认也是我气头上所言,我做得不对。”
双方思想疙瘩解开了,调解人员趁热打铁,就有关细节及分歧作进一步调解。当天下午5点多钟,兄弟俩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认权属共同,涉及对外发包,以小刘为主,发包收益双方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