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噪音扰人清梦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08-16 语音:播放
本网讯(见习记者王凤玲)江边广场是市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可每天早晚都有不少居民在此使用扩音喇叭或唱戏或跳广场舞,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近日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反映江边噪音扰民问题。
  家住在沿江大道新泰花园的黄先生说起江边的噪音,有一肚子苦水。黄先生在鄂钢上班,经常上夜班,“有时上完夜班后白天想休息,可被江边的噪音吵得晕晕乎乎的,影响了工作质量。”黄先生郁闷地说。
  昨日晚7点半,记者来到江边,只见来来往往的市民不少,有唱戏的、跳舞的、做小生意的,熙熙攘攘,响声震天,好不热闹。说起江边的噪音,住在附近的不少居民叫苦连连,说道:休闲娱乐虽好,但也不能影响别人的生活。新泰花园物业管理负责人熊传真也向记者诉苦道,广场噪音扰民不止影响到小区100户居民,还影响到鄂钢老生活区的400多户住户。
  针对广场噪音扰民事件,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队长赵欣生说:“这属于社会生活类噪音,应该由公安部门负责。”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以及疗养区、风景名胜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大功率广播喇叭或者广播宣传车的;(二)采用发出高大声响的方法招徕顾客的;(三)从室内或者公共区域发出严重干扰他人噪声的,公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希望广大爱好文艺的市民,将音乐音量关小,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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